您好,欢迎关注首政知识产权 移动应用 扫一扫关注首政官微

商标转让需要多久完成?

商标转让申请递交后的45个工作日内商标局会下发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,4-6个月下发商标转让证明,转让证明和商标证书一起使用。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,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,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。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。

转让注册商标的,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,应当一并转让。

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,商标局不予核准,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
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,予以公告。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。


首政知识产权经国家商标局代理资质备案 ,具有全国范围内的商标代理资质,已为上万家企业提供了商标代理服务,代理经验丰富,价格合理!免费咨询400-052-8590


首页 关于首政 商标服务 专利服务 版权服务 项目申报 维权服务 涉外服务

地址: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绿地中央广场11幢7层

业务咨询:0571-28100082

投诉建议:0571-28100071

备案号:浙ICP备14041277号

友情链接: 中国政府网|中华商标协会|国家知识产权局|国家版权局|国家科技部|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